調質代表性記號介紹

基本記號

 

記號

說明

F

擠出材等製程狀態者,未調質,不特別規定加工硬化的程度。

O

軟質(在結晶材),指最軟性狀者,

O及F也適用後續的熱處理行合金。

 

非熱處理型合金代表性調質記號

記號

說明

H

經加工硬化,無論有否加熱處理使其得適度之硬度,經由加工硬化而增加強度。

 

HX之定義

記號

說明

H1

僅受應變硬化(Strain hardened),為獲得所規定之機械性能,僅經加工硬化後未經熱處理。

H2

加工硬化後再經部分退火。至規定值以上之加工硬化後,經由部分退火使其降至規定之強度。

對在常溫時效應或之合金,此調質度極具有與H3調質度大致同爭強度。

同材質時,具有與H1調質度大致同等之抗拉強度,但耐力較低,伸長率略高,成形性也良好。

H3

加工硬化後再經安定化處理,此調值只適用於5XXX系列合金。

製品經加工硬化後,以低溫加熱之安定化處理者。

其結果,強度略降,伸長率增加,為了防止材質變化,在加工硬化後預先在150-175加熱稱為安定化處理。

 

HXY之定義

記號

說明

 

HX 1

抗拉強度介於0HX2之間

1/8硬質

HX 2

抗拉強度介於0HX4之間

1/4硬質

HX 3

抗拉強度介於0HX6之間

3/8硬質

HX 4

抗拉強度介於0HX8之間

1/2硬質

HX 5

抗拉強度介於HX4HX6之間

5/8硬質

HX 6

抗拉強度介於HX4HX8之間

3/4硬質

HX 7

抗拉強度介於HX6HX8之間

7/8硬質

HX 8

斷面解縮率約75%之冷加工時,所得之抗拉強度

硬質

HX 9

斷面解縮率約75%以上之冷加工時,所得之抗拉強度

特硬質

 

記號

說明

 

H12

鋁合金經常溫加工硬化。

1/4

H14

鋁合金經常溫加工硬化。

1/2

H16

鋁合金經常溫加工硬化。

3/4

H18

鋁合金經常溫加工硬化。

全硬

H19

鋁合金經常溫加工硬化,特硬質。

特硬質

H22

鋁合金經常溫加工硬化後再經部分軟化。

1/4

H24

鋁合金經常溫加工硬化後再經部分軟化。

1/2

H26

鋁合金經常溫加工硬化後再經部分軟化。

3/4

H28

鋁合金經常溫加工硬化後再經部分軟化。

全硬

H32

鋁合金經常溫加工硬化後並經安定化處理。

1/4

H34

鋁合金經常溫加工硬化後並經安定化處理。

1/2

H36

鋁合金經常溫加工硬化後並經安定化處理。

3/4

 

記號

說明

H 111

比調質度 H11 之調質度所必要之量,施以較少之加工硬化。

H 112

由對加工硬化或熱處理之程度未作特別調整之製造過程所獲得。但另規定機械性能或另要求機械性能試驗,適用於熱間壓延板。

H 311

比調質度 H31 之調質所必要之量,施以較少之加工硬化。

H 321

比調質度 H32 之調質所必要之量,施以較少之加工硬化。

H 323
H 343

以耐應力腐蝕龜裂為目的而製造。

 

 

熱處理行合金代表性調質記號

 

記號

說明

W

經固熔化熱處理,此調質度僅適用於固熔化熱處理後立即自然時效,且僅規定時效之時間

T

F、O及H以外接受安定的熱處理,不管有無加工硬化,為使其得穩定調質度而加以熱處理。

 

記號

說明

T 1

由高溫加工後冷卻,再經自然時效硬化至所需強度:

如擠型料,由高溫之製造過程後冷卻,未經冷作加工而經自然時效硬化至穩定狀態。因此,即使施行矯正,亦為冷加工效果之小。

T 2

鑄物為增加韌性或尺寸安定性而用的退火處理,由高溫加工後冷卻,經冷加工及自然時效硬化至所需強度:

如擠型料,由高溫之製造過程後冷卻,再經冷作加工以增加強度,並經自然時效硬化至穩定狀態。

T 3

固溶化熱處理(Solution heat treat)後,再經冷加工及自然時效:

經固溶化熱處理後,再經冷作加工以增加強度,並經自然時效硬化至穩定狀態者。

T 4

固溶化熱處理後,經自然時效: 

經固溶化熱處理後,未經冷作加工,而經自然時效硬化至穩定狀態者。因此,即使施行矯正,亦為冷加工效果之小。

T 5

由高溫加工後冷卻,再經人工時效處理:

如鑄件或擠型料,由高溫製造過程後冷卻,未經冷作加工而經人工時效硬化處理者。因此,即使施行矯正,亦為冷加工效果之小。

T 6

固溶化熱處理後,經人工時效硬化處理:

經固溶化熱理後,未經冷作加工而經人工時效硬化處理。

因此,即使施行矯正,亦為冷加工效果之小。

T 7

固溶化熱處理後,再經安定化處理:

經固溶化熱處理後,為調整特別性質,以超過獲得最大強度之人工時效硬化處理條件,施以過時效處理。

T 8

固溶化熱處理後,經冷加工及人工時效硬化處理:

經固溶化熱處理後,再經冷加工以增加強度,並經人工時效硬化處理。

T 9

固溶化熱處理後,經人工時效硬化處理及冷加工處理:

經固溶化熱處理後,再經人工時效硬化處理及冷加工以增加強度處理。

T 10

由高溫加工後冷卻,再經冷加工及人工時效硬化處理:

如擠型料,由高溫之製造過程後冷卻,再經冷作加工以增加強度,並經人工時效硬化處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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